错版张裕·卡斯特
最近,张裕解百纳商标事件闹得沸沸洋洋,大有上升到张裕与整个葡萄酒行业的相抗衡的地步,也是近来酒余饭后的一个话题,我个人认为,关键在与对“解百纳”这个词的认定,也就是说,如果“解百纳”是葡萄品种,那么张裕不应该独占,如果“解百纳”只是张裕自家的某个外国单词的译音,而不是行业共同的标准用词,那么,张裕应该是可以注册使用。举例来说,你如果到工商局去注册一个叫“毛泽东”的商标,肯定不获通过,但是,你如果注册一个“矛侧洞”的商标,应该是没有问题,从根本上说,还是中国的葡萄酒行业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才会有此乌龙事件。
说到中国葡萄酒缺乏行业标准,张裕有一瓶“错版酒”可为佐证。深圳康帝酒坊的老板杨荣收藏有两瓶张裕2003年出品的干红:张裕·卡斯特酒庄高级干红葡萄酒(解百纳),木盒包装,酒瓶饰以铜丝,750毫升装,出品者是:烟台张裕卡斯特酒庄有限公司。


这瓶酒的正标注明葡萄年份是:1997年,瓶子上凸文是:2000年,颈标又是:2002年,一瓶酒有三个年份,竟然能在市场上公开流通,是错版,还是行业标准的缺位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