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London读书的时侯,还处于与室友Share三室一厅Flat阶段, 没有太多银子可以经常性光顾那些我爱的奢侈品。于是在米国稍微有了点Revenue,我便理所当然当家做主,伴随我的是那些与Wine同行的日子。

White Zinfandel是我一开始的爱。我喜欢叫她“仙”。这个叫法轻盈、别致、又通透。好的Zin在我心目中确实是如此。加州的Dry Creek 产区是全世界最适合Zinfandel种植的地方,其实看上去乖巧甜美的仙,并不如想象中随和,气侯方面既要够温暖又不能过热,晚间还要有足够的凉气让果实充分释放香味。

在超市买酒我总是要被查ID看年龄,但我仍然很执着。喜欢那种给我粉红心情的甜蜜滋味。有时侯傍晚的晴空有一抹晚霞,坐在屋顶上喝一口Zin, 再Spray一些香水在空气里,如粉尘般妖妖娆娆撒下来,最好是Gucci的Eau de Parfum,有香橙花、柑橘、黑加伦子的气息,嗅一嗅,完全配合我的粉红仙。这种时侯,你会感觉与她的交流是没有障碍的。

而空闲的时侯我也会独自开车(这样的时侯并不多见),穿过George Town童话般的Villa,驶过Potomac River 上的大桥,在Northern Virginia国家公墓附近有熏衣草和不知名粉黄小花朵的地方一个人坐一下午,开一瓶175ml的Zin,那里的空气很鲜,那里的阳光很暖。最后伸个懒腰要回家的时侯,落日光线还没有暗,夕阳被揉碎了撒进每个路人的眼睛里,闪烁着舒适宜人的光彩。擦身而过又冲我笑笑,我想那时他们眼中的我也是一样的自信臃懒洒脱微笑着的。

一个人的旅行,就是站起来就走,不需要回头

甩甩马尾辫,我自顾自美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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