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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談到這個問題其實很多方面都是在重複前人的說法和做法,但是,每個人都會有個人的喜好和選擇吧,我也有我的。如果重複或者襲用了別人,那是因為品酒有她特定的步驟、動作和禮儀,千篇一律,特別是一些基礎的知識和常識方面,不過最終酒還是要用自己的嘴巴來品嘗,精采是個人體會。
  平時我們飲酒的時候,對酒本身往往沒有什麼特別的選擇,重要的是什麼的一種時候及和什麼人一起喝。只要酒不是太差,清楚自己的酒量和膽量,喝進肚子,增加一些豪氣,和身邊的人更親密一些,當其時更重要的是氛圍和酒逢知己,至於筵席散後的孤單湧起、夜晚床上的輾轉難眠、要醒未醒時候的頭痛欲裂都還是一個人可以承受的輕。
  品酒卻不同,這時候酒是主角,我們本身的酒量和膽量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環境、溫度、正確的酒和正確的杯子,我們要做的既不是淺嘗輒止,也並非大口灌下,而必須先將酒正確的打開,倒進杯中看她的顏色;搖一搖,淺之後深、聞聞她的氣味;喝進嘴中,讓酒鋪滿舌面,攪動舌頭,讓口腔任何部分和酒接觸,然後卷起嘴唇,吸氣,攪動,呼氣,記下嗅覺和味覺的味道、舌和上顎的反應;中國古語“惟酒無量不及亂”,或許只有在這時候才能純粹的達到吧,因為品酒的最後一個步驟:你可選擇把她咽下或者吐出來。只是品味,喝不喝酒、有沒有酒量並無關係,仍然可以成為出色的品酒者。
  看別人的動作你或者覺得他是在表演,自己這樣的時候也可能會擔心他人以為你是做作,但這是品酒正確的動作和禮儀,而且需要抱著嚴肅的態度認真去做,一絲不茍,基本上所有的酒都可以這樣的步驟來品味。
  試試看吧。
  那麼,什麼是酒?
  1999年版的《辭海》:酒,用高梁、大麥、米、葡萄或其他水果發酵製成的含乙醇的飲料。──這是物質的命名。
  許愼《說文解字》:酒,就也,所以就人性之善惡。一曰造也,吉凶所起告也。──這是文化的內涵。
  酒就是這樣的一種神奇飲料,有著漫長的歷史、轟烈的形象、矛盾的性格和繁多的類型,天之美祿也。
  ──百嘗
 

 
  女孩來電求不醉之方。
  “一口不喝。”我說。
  西南某市來此地招商,推廣策劃、場地聯繫由她公司負責,慶功宴筵開十席。
  “五箱紅酒,二十支茅臺,還是我幫他們訂的。我們老闆是衰人,竟然告訴那班鄉下人說我千杯不醉!結果一個個臭男人非要和我一醉方休才罷──為了感謝我的幫忙!”
  她肯定微笑了一下。
  “不過,那個市長蠻英俊的噢。”
 
   “能走開一下嗎?”我問。
  “應該可以。”
  “那好,先喝杯啤酒,然後出去找家茶餐廳點一份奶油多士、烘底,再叫一杯熱鮮奶。”
  “你知道我討厭鮮奶!”
   “我知道,捏著鼻子灌下去。”
  “這樣就可以千杯不醉?”
  “不會,不過可以抵擋一下晚點醉。當你感覺到有醉意,走去吧台,找那年輕的小夥子給他一個微笑。”
  “我最拿手。”
  “我知道。”
  “嘻嘻。”
  “請他榨一杯草莓汁給你喝。”
  “那就可以不醉?”
   “可以稍微解醉。然後,馬上打電話讓阿志車你回家。”
 
  見面是在三天後,她帶著瓶茅臺:“偷給你的。”
  什麼時候開始我要靠喝偷回來的酒過日子了?
  “你的法子都是騙人的,還說可以千杯不醉!”
  “烏煙瘴氣。”我笑,一邊擰開茅臺的瓶蓋。
  “阿志告訴你了?”她瞪著我。
  一字不漏他的原話:“其實我一直有點嫉妒,很多時候她對你比對我還要好!不過這次我知道了還是我和她更親密:昨晚她給我倆都帶回了茅臺,給你的是一瓶,給我的麼她直接就吐我身上了。”
  “有人一直大醉未醒呢,在愛情裏。”我說。
  “笑人家!哼!你呢?”
  我?愛情的這杯苦酒?不不不,我早已是千杯不醉,因為一口不喝了。  
  綠色標籤,53∘國酒茅臺,取過骨瓷的咖啡杯,倒一大半,晃動著,逗她:“真的不喝?酒才能解酒噢。”
  茅臺淡淡的鵝黃在大杯裏視覺才佳,有一種白葡萄酒的風味。而其實我一直都認為將鼻子伸進杯中、長長地吸氣、讓嗅覺穿透那招牌的茅香、感觸裏面更深層、更純粹的氣味,也有一種水果酒的風味,很奇妙。什麼時候遇到好的、辛辣風味的白葡萄酒,一定要買來和茅臺做一次橫向比較了,我想。
  ──百嘗
 
 
 
 
frankie  兄備案。呵呵。
12-12-2005

 
一.彼得梅爾抓住了
 
 
--樂邦。(前幾年香港叫這酒做:李鵬)
 
 
--瓦蘭德倫堡(Chateau de Valandraud)
 
  近年來酒界最熱門的話題,乃是在波爾多和加州蔓延著的一種被稱之為“車庫酒莊”的運動,許多原本藉藉無名或者新成立的連堡都稱不上的小酒莊為了一夜成名,追隨新派的釀酒大師、利用最新的釀酒方式、很小規模地很多真的就在車庫裡生產、針對法美數個影響力強悍的酒評家的口味、討好願意炒作的少數投機客的市場,而釀製出產量極少、濃郁至極、新酒便已經喝起來很可口的嶄新風格的酒。
  “前山正可數”,有波爾多最貴的樂邦(Le Pin)及瓦蘭德倫堡(Chateau Valandraud)先例可循,後騎便已是萬乘齊驅,竟成為一種運動!這樣的小酒莊在波爾多已經如同雨後春筍,而在加州也有飆至天價的嘯鷹(Screaming Eagle)及布亮家族(Bryant Family)等“五大天王”為典範。這樣的酒幾乎不是用來品賞的,而是作為收藏品、拍賣品、投資工具,成為歐美拍賣場上的熱門商品,成為美國矽谷電腦新貴垂涎的目標,當然來自亞洲的投機或投資客也不少。
 
 
--嘯鷹(年產六千瓶)
--布亮家族(96年份得美國酒最高的99分.)
 
 
  “我們談論的已經不是裝在玻璃瓶裡的液體,而是後市可期的高級投資品。”
  很好小說題材,這些年都走在流行前端的彼得梅爾抓住了,寫就他最新的作品《一年好時光》。
 
  構思蠻吸引──“首先要說的是,這支酒不是我們玩得起的東西。它並非廣為人知的酒,只有少數核心的玩家級人物才聽過它。那種年產量極少的限量酒?過去幾年間,這類葡萄酒不斷的被人炒作,售價高得讓人瞠目結舌。那種專讓有錢人裝闊耍派頭,當成收藏品,而非真正用來品鑑的葡萄酒。”
  “總而言之,人們不知道這支酒產自哪裡,只知道它的叫價是天文數字。光是有錢還不見得能買到這種酒,要有些運氣。因為它的年產量不會超過幾百箱,而且大多數都被賣到亞洲地區去了。挥幸稽c點被賣往美國或德國。但是從未出現在法國過。別問我為什麼,反正這種酒極為神秘,不僅是獨家代理,一般人根本是無緣見到它,要收到特別的邀請才能一親芳澤。”
  ──於是,騙局誕生了。
 
  偷龍轉鳳的故事其實不錯,只是沒有展開,人物的安排、事件的處理、情節的構思都不緊密。
  他寫的是葡萄酒,那麼,彼得梅爾懂酒麼?他葡萄酒的認識又如何呢?
  當他以普羅旺斯為主題寫出的幾本書洛陽紙貴之後,因為有許多地方提及美食和美酒,而他也聲稱帶著刀叉與開瓶器走遍法國,好多酒評家們便翹首以待,看看他如何為只出產普通質數酒的普羅旺斯 “從天上落下” 美酒來!
  台北的葡萄酒學家陳新民先生就關注過這個話題,結果得出的結論是:“這個英國廣告商出身的狡猾鬼”,“聰明之至、藏拙至極!”書中提到酒的地方完全是透過他人來作評價,梅爾“巧妙且謹慎地”沒有對酒做太多個人的判斷。
 
 
二.媚俗的彼得梅爾
 
 
  他是英國人,到美國謀生,然後移居法國南部,等他將在普羅旺斯的生活經驗寫成《山居歲月》一書後,而成為全球知名的暢銷作家,名利雙收。他寫散文,也寫小說,最新的是《一年好時光》,台北譯作《戀戀酒鄉》,主題是葡萄酒,或者愛情?主角麼是英國人、法國人和美國人。
 
 
  主角的英國人中午失業、下午打開信箱便馬上繼承了一筆遺產,即出產被偷龍轉風的名酒的葡萄園。(曾經風光過的一段過去在英國人心中好像永遠也繼承不完。)
  主角不懂酒,但剛好有一個剛上完初級品酒課程的好朋友,英國人。行騙者是法國人,打著波爾多頂級葡萄酒的旗號,這是當然,酒呢也是波爾多的葡萄釀造的,但是卻產自普羅旺斯,作者巧妙的安排既維護著波爾多的名聲,也以普羅旺斯人的身份自慰了一把,畢竟在此曝光性地居住、寫作、成名、稱家。然後再和美國偷一下情,女主角來自加州,隨著故事的進展需要更多的葡萄酒常識,於是她剛好出身於著名產地纳帕谷、甚至還剛好做過葡萄園導說員。而受騙者 ──“全部都是來自亞洲的菁英”、“全都是來自亞洲的生意人”、“有來自香港的腔調、東京腔、首爾腔以及上海腔。”
 
  葡萄酒行業裡的車庫酒這種神話事實上的始作俑者恰恰是法國人,英國人推波助瀾,登峰造極者則是美國人,那些來自華爾街的暴發戶、數碼年代的數字遊戲者們,來自亞洲的跟風者當然也不缺。
 
  陳新民先生在其大作《稀世珍釀:世界百大葡萄酒》樂邦一章如此寫到:
  “樂邦每年雖有六千瓶上下的產量,但在市面上流通的只有一千五百瓶左右,其中四分之三的產量賣到英國,僅有少數流到美國,於是在美國就被刻意炒作而飆漲。”
 
  而在其《酒緣彙述》談加州酒:
  “這幾年隨著美國矽谷科學園的成功,一下子產生不少億萬富豪。錢沒處花,於是乎加州冒出來的幾家小葡萄酒莊,遂成為這些電腦新貴垂涎的目標。”
  “此目前炙手可熱的小酒園計有‘五大天王’,全是釀造卡伯纳紅酒,且產量極少,年產五百箱,共六千瓶上下。這‘五大’為嘯鷹(Screaming Eagle)、布亮家族(Br yant Family)、哈蘭園(Harlan Estate)及阿羅酒(Aroujo)及大拉維亞酒莊的馬亞園(Maya)。”
 
 
 
--阿羅酒(年產一千七百箱)
 
 
 
--哈蘭園
 
 
--大拉維亞酒莊的“馬雅園”
 
(--以上美國最搶手的五大天王酒)
 
 
  “這些‘新貴酒’在一釀成後即刻被‘矽谷新貴’們預定,幾乎沒人品嚐,隨即送到拍賣場,價錢也節節升高。以嘯鷹為例,居然可以在三年內,由出廠的一百二十五元飆到三千元一瓶!當一個酒園釀出來的酒不是供享用,而是專供拍賣投機,當然引來全世界愛酒人士的咒罵:這也是美國酒文化發展中,走火入魔,斯文掃地的一頁!”
 
  加州五大天王成為美國矽谷電腦新貴垂涎的目標,也是他們的囊中物,僅僅一小部分能夠流出美國。畢竟收藏、拍賣、投資是歐美玩開的傳統。
  曾經有幸手摸過美國最火的其中一支酒“嘯鷹”的瓶底,不是杯底噢,呵呵,標價28880港幣,且庫存僅一支。
  而梅爾的小說裡面怎麼說:“大多數都被賣到亞洲地區去了。只有一點點被賣往美國或德國。但是從未出現在法國過。”──這大多數的亞洲人才是一付爆發戶的嘴臉。
 
  梅爾:“別問我為什麼。”
  小說麼。當然。
 
  但是,也正因為是小說,其取捨便也展露了他的傾向性,所以徹頭徹尾這部作品完全是一篇討好的、有針對性的媚俗之作:英法美他大作最主要的賣場。
 
  他借葡萄酒的橋過河,挽法美的手,濺起的水沫、只是一點點噢、剛要打濕美國人的褲腳,還要快手拉德國人出來分擋一半!法國人?大約坐在他的肩上吧,一點也不允許沾上。亞洲人?在水裡泡著吧。
  ──佩服之至!聰明之極!
 
  說回小說,皆大歡喜的故事,行騙者、無論是主動還是被動,最後也並沒有受到懲罰,沒有人有任何的損失,都得到了快樂的結局。
  書中有關葡萄酒專業的知識完全是輕描淡寫,在入門級數的品酒課程上抄來的,而致命的是他的態度。
 
  當真相大白之後,當然真相只是這數個主角掌握著,原來超過3千美元賣給“亞洲菁英”的一瓶酒三十元美金被美國人買走,“即便是他們的售價,比呂貝宏當地的其他葡萄酒莊高出許多”,但是美國人沒有“殺價”噢,這時候:“我開始想到,我們葡萄園的座右銘應該是‘穩健致富’。事實上,這是值得紀念的一刻,因為它是我們我們和美國人做成的第一筆交易。從此以後,我們即將進攻美國市場了。”
 
  ──小說中最後的這一段我當作是作者就美國人對葡萄酒文化認識的諷刺來讀的,不然這馬屁梅爾先生拍得也太刻意、太露骨了吧。
 
 
  因見別人談此書,剛好在書店見到,80港幣買回興致勃勃地匆匆看完,卻像喝了一口難以下咽的劣酒,吐都來不及。
  自己並非亞洲菁英中的一員,也不是擁有脆弱亞洲心靈的人,只是文章中的梅爾先生的取向太過刻意露骨,不吐不快。
  ──馬刀@百嘗。
  11-2005
 
 

一款意大利酒,因为看了Under Tuscan Sun,喜欢上了那里的一切。

 

传了几支酒,觉得酒瓶标签很吸引人,苦于只是入门水平,没有任何品酒经历,现在对于酒知识属于慢慢积累中吧。